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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检发布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环境污染犯罪应从重处罚消毒

      最高检发布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长江经济带环境污染犯罪应从重处罚,20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。
 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告诉记者,此次发布的案例都是经过多次研究讨论,从全国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精选出来的典型样本,这些案例在准确认定单位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,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主观过错,准确认定非法排放、倾倒、处置行为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。

  长江经济带环境污染犯罪应从重处罚
  “宝勋精密螺丝(浙江)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黄冠群等12人污染环境案,在办理长江经济带跨省(直辖市)环境污染案件,守护好长江母亲河方面具有典型意义。”王松苗说。
  记者注意到,本案中,被告单位宝勋公司及被告人黄冠群等12人在江苏、浙江、安徽等地跨省运输、转移危险废物,并在长江流域甚至是长江堤坝内倾倒、处置,危险废物数量大,持续时间长,给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。
  王松苗指出,服务长江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提供有力保障,是公安司法机关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、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。司法实践中,对发生在长江经济带十一省(直辖市)的跨省(直辖市)排放、倾倒、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、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、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,应当依法从重处罚。

  斩断危险废物非法经营产业链
  “当前,有的地方已经形成分工负责、利益均沾、相对固定的危险废物非法经营产业链,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。”王松苗告诉记者,司法实践中,公安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此类型案件的办理,坚持全链条、全环节、全流程对非法排放、倾倒、处置、经营危险废物的产业链进行刑事打击,查清犯罪网络,深挖犯罪源头,斩断利益链条,不断挤压和铲除其滋生蔓延的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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